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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中国最吃亏的三次不开第一枪,宁可倒霉也不想惹事!
发布时间:2017/12/21  阅读次数:1677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我们常说,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,奉行的原则是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”。其实这背后也有着诸多的辛酸,和难解之痛。如果实力强悍,何须如此安分?
遗憾的是,近代基本上只做到了前半句,即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”。只在新中国之后,才做到了“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”。接下来,就和大家聊聊近代中国最吃亏的三次不开第一枪,宁可倒霉也不想惹事。

  

第一次,清法战争

1883年,法国侵略清朝的藩属国越南,由此清法之前关系骤然紧张,随之由于法国想要侵占台湾,导致清法战争爆发。
1884年7月,法国舰队进入福州马尾港停靠。尽管已经在越南爆发战争,但双方还未宣战,所以清政府允许了法军停靠。于是,诡异的一幕出现了,福建水师和法国舰队都停靠在港内。福建水师坐视法国舰队测量水文刺探军情。
1884年8月22日下午1:50,法国舰队突袭福建水师,中法马江战役爆发,半个小时内大清福建水师全军覆没。
其实,想想很简单,法国舰队不宣而战,行动很突然,加上法军本来就在港内,所以轻松被法军击败。另外,之前在越南境内的清军,也不敢打第一枪,任由法军掌握主动权,导致自身损失惨重,死伤无数。
1884年8月26日,清廷才颁发上谕,沿海各地严防法军侵入。这道上谕实际上是对法国侵略者的宣战书。

  

第二次,甲午战争

1894年,朝鲜爆发东学党之乱,清政府以宗主国身份派兵入朝。此时,日本也依《天津条约》派兵入朝。所谓天津条约,是指朝鲜一旦发生动荡,清朝和日本,都有权利派兵维持秩序,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。此条约签的毫无远见,1885年李鸿章和日本签订。
因此,清政府在派兵入朝前,李鸿章嘱咐“如倭先开炮,我不得不应,祈相机酌办。”从这句话可以看到,当时清政府是不想打仗的。可以说,在1885年签订《天津条约》前后,清政府就一直不想打仗,甚至当时对日本就已经妥协了。
然而,1894年7月25日,北洋水师“济远”、“广乙”两舰在丰岛海域遭遇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。北洋水师确实贯彻了“不开第一炮”的命令,希望避免战争。随后日本不宣而战,先行向济远舰开炮,挑起了中日甲午战争。

  

第三次,九一八事变

1931年9月18日夜,在日本关东军安排下,铁道守备队炸毁日本修筑的一段南满铁路路轨,并栽赃嫁祸于中国。由此,日军以此为借口,炮轰沈阳北大营,是为“九一八事变”。次日,日军侵占沈阳,又陆续侵占了东北三省。1932年2月,东北全境沦陷。在此过程中,东北军的表现大家都知道。不仅仅的不打第一枪的问题了,而是“彻底的不抵抗”。
后来的卢沟桥事变等,咱们都奉行“不打第一枪”的原则。只是,如此一来,主动权全部丧失。

  

后记

兵法曰,先发制人,后发制于人。为什么近代中国不愿打第一枪呢?其实,笔者总结了几个原因,大家姑妄看之。
(1)实力太弱,能不打就别打,一旦打败,就是一个痛苦,就会损失无数。
(2)内部不稳,不敢轻言战争,打败了会出大问题的,所以战争中瞻前顾后,不敢用全力,或者根本就一直妥协。比如清朝,一切以维护爱新觉罗统治为目标。全力和洋人打,损兵折将不说,还容易引起汉人造反。所以,即便面对甲午战争时还很弱小的日本,清政府也不想打仗。(清朝对外的战争,没有一场是用尽全力的)
(3)想要安逸,不想打仗,没有亮剑精神。以上三次战争,哪一次都有很多证据说明,当时执政者是没有斗志的,只求安逸生活。其实,在当时那个丛林法则的世界,你想和平相处,但麻烦会找上门的。如果有斗志,甲午战争清日最可能的是平手。日本如果拿不到赔款,只能国家破产,无以为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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