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抗癌药下调2%~6%之间,还不如上涨呢!
- 发布时间:2018/8/12 阅读次数:1525 字体大小: 【小】 【中】【大】
2018年5月1日至今,我国实施抗癌药等药品“零关税”已超过3个月。市场中抗癌“救命药”买不起的问题是否得到缓解?抗癌药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有多大?哪些关键因素影响降幅?如何能进一步扩大此类药品的可及性?经专家经测算后认为,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%~6%之间。降幅为何没有公众期望的高?一是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。二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。三是对于国产药品不存在关税的影响。
假设某药品出厂价800元,经销商以1000元/盒的价格销售给医疗机构。在这个环节降税前16%的“一般纳税”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,应纳税32元/盒;3%的“简易纳税”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/盒为计税依据,应纳税30元/盒,所以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。若经销商提高加价率,以1200元/盒售出。降税前应纳税64元/盒,降税后应纳税36元/盒,差额为28元。再假设经销商以900元/盒的价格卖给流通企业,流通企业以1000元/盒的价格卖给医疗机构,降税前应纳税32元/盒,降税后由于出现了两次交易,应纳税57元/盒,反而出现了增长。
为何貌似十分亲民令人充满期待之税改政策,一经实施就如同被“化骨绵掌”击中而几同于消亡?
税改政策对企业税费负担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:首先是与流通加价率呈正相关,也即加价率越高,降税政策效果越显著。其次是与流通交易环节呈负相关,也即流通环节越多,降税政策影响越小。我们由上述分析可见:药品厂家、经销商、流通企业、医疗机构,等等,药品从企业生产到患者消费之中间环节太过繁杂。所谓的经销商流通企业原本都可以没有的,而且目下究竟有几个环节也说不清楚。可想而知,在现实药品的整个流通过程中,雁过拔毛兽走留皮之层层扒皮层层加价现象非常严重。这些个依附于现行医疗体制的行业中间蛀虫,将本设计为泽被苍生的国家政策截留吸血,可谓大坑国小害民之典范,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对诸方面民生之保障有百害而无一益,必须尽早清除掉!流通环节越多,降税政策影响越小。加价率越高,降税政策效果越显著。如流通环节为零,加价率为零,降税政策效果岂不百分之八十体现?归根结底还是体制机制除了问题,我们目前的整个医药供应体制犹如一个“化骨绵掌”之黑箱,张开血盆大口,吞噬一切“为人民服务”之利好。
原料药究竟怎么了?价格涨幅高达数倍,建议严惩原料药垄断行为。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一则预警通知,涉及81种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。其中,12个药品由于原料、企业生产线改造等原因出现产能不足;13个药品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;17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、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。原料药是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,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,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基础。有药企反映,因原料药企业审批数量少,供不应求,一些企业形成联盟,从而抬高了原料药价格。不少原料药价格已经较前几年提高了几十倍。“涨价的原因一般很复杂,与环保有一定关系,但这次明显就是垄断所致。”
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有2000多家,可生产原料药1600种,年产量达100多万吨。不过,由于审批严格,在这1600种原料药中,取得原料药生产资质的药厂并不多,很多品种只有个别企业拥有生产文号。此外,由于近年来环保趋严,考虑到污染压力大、盈利空间小等原因,一些品种即使文号较多,但真正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很少。价格涨幅较高的原料药对应的成品药都是抗过敏、抗感冒常见药,如果这些原料药继续被“总经销”,任由一些企业联合垄断,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相关药品价格上涨。同时,有些药品价格因为受限于中标价格低,药企不愿亏本生产,导致相关药品出现短缺、药企违约等现象。
何以遏制原料药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?发布《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》,对某两家公司罚款共计44.39万元,等等系列管制行为都管用了吗?归根结底,必须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《价格法》的违法行为,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。一方面是对于打破垄断行为缺少办法,甚至于完全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纵容。另一方面是对现有垄断违法行为惩处过轻甚至于无有惩处。
谁在操纵?扑尔敏价格一月翻58倍!明眼人都清楚,原料药遭遇垄断,成品药更处于垄断状态。众所周知,打破垄断最好的办法就是,真正营造市场竞争机制,只要有多家机构竞争,垄断自行消亡。既然歪果仁的药便宜歪果仁看病便宜,为何不让歪果仁在中国多多开药厂开医院?若他们来了,不仅是GGDDPP有了,便宜药也有了,还正好繁荣了我们的医疗行业市场经济,何乐而不为?问题是,他们来了,垄断就没了。原来,我们不是要将垄断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,而是要让破坏垄断之苗头芽都萌不了!
抗癌药下调2%~6%之间,还不如上涨呢,就如同房价,一路上涨不回头!